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与部署,为认真落实《浙江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》(浙政发〔2022〕14 号),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继续执行好 4 月份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4 个部门联合印发《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》(浙发改服务〔2022〕85 号)的基础上,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,坚决稳住文化和旅游产业基本盘。经研究,现就文化和旅游领域稳经济工作再提出如下若干举措。
一、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建设
(一)加快全省文化和旅游类“4+1”重大项目建设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 6 月份制订列入省重大项目标准,加大要素保障,建立健全重点项目“一对一”服务机制,力争半年计划投资完成率超过 60%。重点推进“四条诗路”文化带、十大海岛公园、百张文旅金名片等项目建设,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。
(二)加快启动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平台运营。完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库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线下对接会,带动各地全年举办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 20 场次,促进文旅项目加快立项建设。
二、加快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
(三)举行 2022 年诗画浙江夏季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。6 月份在温州启动夏季文化和旅游消费季,推动全省开展文化和旅游系列惠民活动。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,有计划放开各类节庆、展会活动。计划 6 月底和 8 月底先后举办浙江山水旅游节、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节庆活动,带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推介。
(四)发放新一轮旅游消费券。大力倡导“浙江人游浙江”,在前期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基础上,省市县安排财政专项联动发放1 亿元以上旅游消费券,带动旅游服务平台、旅游企业出台更大力度优惠让利举措,吸引市民出游。
(五)启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疗休养活动。联合各级总工会,启动 2022 年机关企事业工会疗休养活动,鼓励支持旅游企业按规定承接疗休养委托服务业务,带动景区、餐饮、住宿等加快恢复消费。
(六)丰富旅游保险产品。会同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,加快针对游客防范疫情险种供给,让广大游客“安心游浙江”。
三、持续加大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力度
(七)顶格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比例提高至 100%,确保愿退尽退、应退尽退。
(八)扩大旅行社“引客入浙”奖补规模。省本级统筹 10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,力争带动全省安排 1 亿元额度,对组织省外旅游团队来浙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补。
(九)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6 月份出台《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企业纾困工作的通知》,建立银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机制。
四、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助企服务
(十)全面服务做好普惠性政策的落实。发挥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协(学)会等组织服务职能,做好稳经济政策宣讲和跟踪落实,配合财政、税务、发改、人行、社保等部门落实减税、降费、缓缴规费等政策,形成助企纾困工作合力,做到辖区市场主体无一遗漏,应助尽助。
(十一)做好文旅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和使用。积极对接,加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申请专项债力度,推动用好债券资金,加快形成投资实物工作量。
(十二)优化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服务流程。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出台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,推进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和土地储备考古前置改革,将考古前置环节提前至土地出让和收储前,优化考古前置服务流程,提高全省项目投资土地利用效率。
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
2022 年 5 月 27 日印发
来源: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